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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市任城區人(people)民政府關于(At)進一(one)步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(of)實施意見
發布時(hour)間:2021-07-30 18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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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淄博市任城區委淄博市任城區人(people)民政府關于(At)進一(one)步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(of)實施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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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淄博市任城區委
淄博市任城區人(people)民政府
關于(At)進一(one)步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(of)實施意見
(2018年11月16日)
爲(for)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(country)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(and)黨的(of)十九大(big)精神,進一(one)步加大(big)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,切實解決當前實體經濟發展中存在(exist)的(of)突出(out)矛盾和(and)問題,加快新舊動能轉換,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,根據國(country)家和(and)省、市相關政策,結合我(I)區實際,制定本意見。
一(one)、産業升級
1.全面落實區新舊動能轉換實施意見,深入實施“510企業培育工程”,引導、支持企業加快轉型升級步伐,做大(big)新興産業、做強傳統産業,構建現代産業體系。(區發改局、區經信局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2.支持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。對處于(At)初創期、成長期的(of)獨立法人(people)資格的(of)戰略性新興産業(新一(one)代信息技術、高端裝備制造業等)企業,區産業發展引導基金可按注冊資本金的(of)5%—20%投資參股,并通過基金收益轉讓的(of)方式予以(by)支持。對新建戰略性新興産業項目固定資産投資5億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在(exist)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并投産後,自納稅之日起五年内,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0%獎補企業。(區經信局會同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3.支持傳統産業升級改造。以(by)貸款貼息、事後獎補等方式,引導企業加大(big)技術改造投入,對符合一(one)定條件、經有關部門認定的(of)企業技術改造項目,連續三年每年按企業技術改造後新增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50%獎補企業。企業技術改造後新增地(land)方财力額度,以(by)企業技術改造後主體稅種稅收額增加部分爲(for)依據。大(big)力支持智能制造應用(use),對企業實施的(of)“智能工廠”項目,區财政給予不(No)超過500萬元的(of)獎勵;對企業實施的(of)“機器換人(people)”項目,區财政給予單個(indivual)企業不(No)超過300萬元的(of)獎勵。(區經信局會同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4.鼓勵企業做大(big)做強。實施大(big)企業、大(big)集團培育計劃,着力打造一(one)批品牌價值高、規模大(big)、實力強的(of)大(big)企業集團。設立2億元政府産業發展引導基金,可采用(use)直投等方式支持相關重大(big)項目建設。對新列入全國(country)、全省中小企業“獨角獸”“隐形冠軍”企業,省“瞪羚”企業、創新轉型優勝企業、“專精特新”企業,最高給予50萬元獎勵。對新納統的(of)規模以(by)上(superior)工業企業、規模以(by)上(superior)服務業、限額以(by)上(superior)批零住餐企業,連續三年每年按照企業新增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0%給予獎勵。(區經信局會同區民營局、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5.鼓勵企業提高效益。對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超過500萬元且增幅在(exist)10%以(by)上(superior)或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超過1000萬元且增幅在(exist)5%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工業企業,按照新增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%獎勵企業,專項用(use)于(At)企業轉型升級、自主創新。(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6.鼓勵企業創新創業 。着力培育科技型企業,對當年新認定的(of)國(country)家高新技術(技術先進型服務)企業和(and)創新型(試點)企業,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;再次認定的(of),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。鼓勵企業開展創新平台建設,對新認定的(of)國(country)家級、省級産業創新平台和(and)公共創新創業服務平台,依據主管部門支持标準,區财政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。(區科技局會同區發改局、區經信局、區商務局、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7.強化産業發展平台支撐。區财政每年列支1億元專項資金,用(use)于(At)運河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;推動安運興财開發公司、運河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市場化、專業化運作(do);建設20萬平方米标準廠房,健全完善開發區科技創新研發平台、大(big)衆創業平台等八大(big)平台,全面提升運河經濟開發區承載服務能力。(運河經濟開發區負責實施)
二、降本增效
8.降低企業稅負。全面落實中央和(and)省、市相關政策,着力降低企業城鎮土地(land)使用(use)稅稅額标準、印花稅稅率和(and)車船稅稅率。
2019年1月1日起,按現行城鎮土地(land)使用(use)稅稅額标準的(of)80%進行征收。高新技術企業城鎮土地(land)使用(use)稅稅額标準按調整後稅額标準的(of)50%執行,最低不(No)低于(At)法定稅額标準。
2018年10月1日起,實行印花稅核定征收方式的(of)工業企業購銷金額、商業零售企業購銷金額、外貿企業購銷金額、貨物運輸企業貨物運輸收入、倉儲保管企業倉儲保管收入、加工承攬企業加工和(and)承攬收入的(of)印花稅核定征收計稅金額比例下調至50%、20%、50%、80%、80%、80%。
2019年1月1日起,将貨運車輛(包括貨車、挂車、專業作(do)業車、輪式專用(use)機械車)車船稅适用(use)稅額下調至現行稅額的(of)一(one)半征收。
(區财政局會同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9.對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内戰略性新興産業和(and)新舊動能轉換重點行業(項目),在(exist)國(country)家批複額度内,優先對2018年1月1日起新增留抵稅額予以(by)退稅,剩餘額度内對2017年年底前存量留抵稅額退稅。具體實施按照省、市相關意見執行。(區财政局會同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10.降低涉企收費标準。
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按70%标準征收(房地(land)産項目除外)。
2018年10月1日起,建立工會的(of)企業按國(country)家規定标準(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(of)2%)的(of)40%向上(superior)一(one)級工會上(superior)繳經費;對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(of)小微企業,其工會經費上(superior)繳後,由上(superior)級工會全額返還給企業工會。(區總工會負責實施)
2018年10月1日起,降低企業社保費率和(and)工傷保險費率。爲(for)符合條件的(of)困難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緩繳、延繳手續,緩繳、延繳期間免收滞納金。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%的(of)政策。(區人(people)社局負責實施)
11.規範落實企業用(use)電、用(use)氣、用(use)熱等政策。嚴格落實省市各項規定,2018年年底前一(one)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(hour)降低0.03元,非居民用(use)氣城市門站價格每立方米降低0.09元。完善差别化電費收繳方式,全面實行廠區生(born)産、生(born)活用(use)電分别計價政策;臨時(hour)用(use)電的(of)電力用(use)戶不(No)再繳納臨時(hour)接電費;提高低壓接入容量标準,逐步擴大(big)低壓接入容量。(區物價局、區經信局和(and)區供電公司按照省市規定實施)
三、招商引資
12.鼓勵社會化招商,重獎項目引薦人(people)。引進符合我(I)區産業政策、固定資産投資5億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重點産業項目(房地(land)産項目除外),連續兩年每年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%獎勵引薦人(people)。引進世界500強生(born)産制造類企業投資項目,落地(land)後每個(indivual)項目一(one)次性給予引薦人(people)200萬元獎勵。(區經合局會同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13.鼓勵以(by)企招商,支持區内企業合資合作(do)。區内現有工業企業與區外投資者或企業合資合作(do),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1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若設立新的(of)注冊企業,享受招商引資同等待遇;若未設立新的(of)注冊企業,連續三年每年按新增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50%給予獎勵。(區經合局會同區經信局、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14.鼓勵招引重點産業項目。
新引進符合我(I)區新舊動能轉換的(of)重點工業項目,自納稅之日起五年内,前三年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0%獎勵企業,後兩年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50%獎勵企業;對固定資産投資5億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按照固定資産投資額的(of)3%給予補助。
新引進符合條件的(of)生(born)産性服務業項目、文旅項目等服務業項目,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1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,自納稅之日起三年内,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50%獎勵企業。在(exist)我(I)區設立總部經濟的(of)企業,自納稅之日起五年内,前三年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100%獎勵企業,後兩年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50%獎勵企業。單棟商務樓宇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首次超過1000萬元、3000萬元、5000萬元(地(land)方财力不(No)包括房地(land)産、金融、通訊等行業企業所繳部分),分别給予業主一(one)次性獎勵20萬元、60萬元、100萬元。
新引進其他(he)年形成地(land)方财力100萬元以(by)上(superior)的(of)産業項目,自納稅之日起三年内,按形成地(land)方财力的(of)30%獎勵企業。
現代農業項目連續三年每年最高給予投資企業50—100萬元補助。
(區經合局會同區經信局、區農業局、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15.鼓勵引進外資。對年實際到(arrive)位外資金額(不(No)含外方股東貸款)超過2000萬美元的(of)新項目(房地(land)産業、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)、超過1000萬美元的(of)增資項目和(and)超過500萬美元的(of)跨國(country)公司總部或地(land)區總部,區财政按其當年實際到(arrive)位外資金額的(of)2%予以(by)獎勵,最高獎勵500萬元。(區商務局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16.工業企業退出(out)城區到(arrive)運河經濟開發區投資建設的(of),享受招商引資同等待遇。同時(hour)享受多個(indivual)優惠獎勵政策的(of),按照最高标準執行,不(No)重複獎勵。經區委、區政府認定的(of)重大(big)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一(one)事一(one)議。(區經合局牽頭實施)
四、支撐要(want)素
(一(one))加大(big)金融支持力度
17.鼓勵企業上(superior)市挂牌。
企業實現境内上(superior)市的(of),分階段給予最高500萬元補助。企業在(exist)全國(country)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(“新三闆”)挂牌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。企業在(exist)省内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挂牌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(含股改)。
區外上(superior)市、“新三闆”挂牌企業将注冊地(land)及稅收戶管地(land)遷入我(I)區的(of)(含我(I)區企業通過借殼、買殼等間接方式實現上(superior)市的(of)),分别一(one)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、30萬元補助。
(區金融辦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18.完善續貸轉貸政策。對企業融資到(arrive)期需要(want)續貸且符合無還本續貸條件的(of),協調金融機構按無還本續貸政策辦理,無還本續貸情形不(No)單獨作(do)爲(for)下調貸款風險分類的(of)因素。探索建立政府背景的(of)轉貸引導基金,使用(use)費率原則上(superior)控制在(exist)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(superior)浮50%以(by)内,推動商業銀行配合轉貸基金開展相關業務,簡化操作(do)流程,縮短“過橋”時(hour)間,降低企業“過橋”成本。(區金融辦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19.推進“銀稅互動”貸款。協調銀監部門建立金融機構與稅務部門之間征信互認、信息共享機制,對已有納稅記錄、無不(No)良信用(use)記錄、納稅信用(use)等級不(No)低于(At)B級的(of)小微企業可發放“銀稅互動”貸款。(區金融辦會同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20.破解實體企業融資擔保難題。建立政府背景融資擔保公司,突出(out)公益服務功能,重點服務戰略型新興産業内的(of)中小微型企業,融資擔保以(by)企業近兩年年平均納稅額的(of)1—5倍核定擔保額度。(區金融辦會同區财政局、區稅務部門負責實施)
21.防範化解債務風險。支持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置換高成本融資或用(use)長期債券置換短期債券。支持銀行通過向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打包轉讓不(No)良資産等方式,多渠道處置不(No)良資産。積極推進市場化、法治化債轉股,支持平台公司通過組建債轉股專項基金、發行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專項債券等方式,籌集債轉股項目資金。(區金融辦、區财政局、區發改局會同任興集團、運河發展創業投資公司負責實施)
(二)強化土地(land)供應保障
22.新增建設用(use)地(land)和(and)城鄉建設用(use)地(land)增減挂鈎指标優先用(use)于(At)新舊動能轉換重大(big)項目;對滿兩年的(of)批而未供、閑置土地(land)按程序調整再利用(use),優先保障招引大(big)項目用(use)地(land)需求。(區國(country)土資源分局負責實施)
23.制造業用(use)地(land)的(of)使用(use)者可在(exist)規定期限内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(land)出(out)讓價款。(區财政局、區國(country)土資源分局負責實施)
24.在(exist)符合規劃的(of)情況下,允許重點中小企業在(exist)自有産權的(of)待建土地(land)上(superior)按一(one)定比例配建産業配套公寓(單位租賃住房),解決員工安居問題;對于(At)企業利用(use)自有産權待建土地(land)建設研發中心、人(people)才和(and)職工公寓等,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(of)比例可提高到(arrive)15%。(區住建局會同區國(country)土資源分局負責實施)
(三)加大(big)招才引智力度
25.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。實施企業家培訓三年計劃,從規模以(by)上(superior)企業、重點稅源企業和(and)成長性企業中選拔一(one)批培養對象,組織參加企業家培訓班,提升企業家素質。(區人(people)才辦負責實施)
26.支持企業引才育才。對企業全職引進的(of)在(exist)海外知名高校、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(At)副教授以(by)上(superior)職務或在(exist)國(country)際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的(of)海外人(people)才,區财政給予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最高20萬元的(of)一(one)次性資助。對企業全職引進的(of)頂尖人(people)才、領軍人(people)才,區财政按照當年度人(people)才年薪的(of)100%給予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一(one)次性補助;對企業柔性引進的(of)頂尖人(people)才、領軍人(people)才,區财政按照當年度實際支付人(people)才費用(use)的(of)50%給予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一(one)次性補助;對企業全職引進的(of)産業急需緊缺精英人(people)才,區财政按照當年度人(people)才年薪的(of)30%給予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一(one)次性補助。(區人(people)才辦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27.大(big)力引進領軍人(people)才和(and)精英人(people)才。對來(Come)我(I)區創業的(of)國(country)家和(and)省部級領軍人(people)才,區财政按設備投資額和(and)研發經費50%的(of)比例給予啓動資金,最高資助500萬元;對來(Come)我(I)區創業的(of)産業發展急需緊缺精英人(people)才,區财政按設備投資額和(and)研發經費50%的(of)比例給予啓動資金,最高資助100萬元。(區人(people)才辦會同區财政局負責實施)
五、營商環境
28.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。進一(one)步清理審批事項,優化審批流程,降低審批收費,提高審批效率,全力推進“一(one)次辦好”。開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承諾制試點,推動建設項目的(of)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、地(land)址災害危險性評估、水土保持方案審查、文物評估等專項評估“多評合一(one)”,形成區域性整體性評估評審結果,變項目評估評審的(of)“單體評價”爲(for)“整體評價”。大(big)力推行“模拟審批”“容缺審批”等審批新模式,加快項目落地(land)效率。(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)
29.強化市場監管。嚴厲打擊無照經營、偷逃稅收、強攬工程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行爲(for),創造公平競争環境。完善政策執行方式,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,不(No)搞一(one)刀切。探索建立優質企業正面清單和(and)環保、安監負面清單。(區工商局會同區住建局、區稅務部門、區安監局、區環保局等負責實施)
30.健全完善聯系企業制度。深化完善區級領導聯系企業、聯系項目、聯系商會制度,定期到(arrive)聯系企業開展幫扶工作(do)。建立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制度,由區委、區政府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(people),根據工作(do)需要(want),邀請相關企業、協會、智庫、聯盟等參加,定期召開聯席會議,研究解決實體經濟發展中存在(exist)的(of)困難和(and)問題。(區委辦公室、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實施)
各級各部門要(want)加大(big)政策宣傳力度,區委、區政府将定期開展專項督查,審計機關要(want)對意見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。已有區級政策規定與本文件規定不(No)一(one)緻的(of),按照本文件規定執行。在(exist)實施過程中,上(superior)級文件規定發生(born)變化的(of),按照上(superior)級文件執行。
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三年。